怀念啊,我们的青春啊!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封洋洋洒洒的情书
发布时间:2026-06-05 05:52 浏览量:1
上个赶集日,也就是我给我爸开药顺便出去晃荡了一圈的那天。我正在街头买桔子时,忽然有人招呼我:“老同学,好久没有看见过你了哦!”
我愣了好几秒才想起来她是谁,岁月好像特别优待她,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多少沧桑的痕迹。
她的头发乌黑发亮、又粗又密,一个小巧玲珑的夹子轻轻夹着上边一层,下边的一层任意披散着,显得落落大方。
身上穿着一件碎花真丝连衣裙、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凉皮鞋、化着淡妆,笑吟吟地站在街边和一身上下不超出100块的我打着招呼。
我回以一笑,虽然我看不见自己的面部表情,我相信自己眼角的皱纹一定能夹死几只苍蝇:“是很久不见了,你一点也没老,还和以前一样那么漂亮。”
她哈哈笑了:“老同学,你真会开玩笑,我儿子马上都要娶媳妇了,怎么可能还不老?”
彼时我1块5一斤的桔子称好了,很大一口袋才12块钱。虽然明知道人家是不会吃这些水果的人,我还是象征性地提着桔子向她敞开了口袋。
果不其然,她摆了摆手说马上快吃中午饭了,她一般吃水果都是饭后吃。我也没有过多谦让,把桔子放进了电瓶车尾箱。
她问我现在在干什么工作,我说没工作天天在地里采茶叶。她又说:“我们班上好多个同学都已经升级做了爷爷奶奶了,你应该也升级了吧?”
我自我解嘲地笑了笑:“还早着呢!”
她若有所悟地点点头:“也是哈!现在的娃娃都不想结婚,儿孙自有儿孙福顺其自然吧!”
见她误会了,我也不想费口舌向她解释我两个孩子一个读初中、一个还在读小学的事。
如果我解释了她一定会好奇:“呀!你两个孩子怎么才那么小呀?”那样的话需要解释的事情就更多了。反正都是生命中的过客,没必要事无巨细地告诉别人。
我跨上车向她告辞,她点了点头。我们各自朝着相反的方向前进,很快她就消失在了我的后视镜里。
当我在面馆里一口一口吃着那碗抄手时,回忆便铺天盖地向我袭来了。我之所以还记得她,是因为读书的时候她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有时一天能收到好几封情书。
她收到的那些情书当中有一封还是我写的,不知道当年的她该有多骄傲。谁不想成为众星捧月般的存在?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当年她就是众多男生心中的女神。
我给她写情书并不是我性取向有问题,而是替别人代笔。因为我作文写得好,有个男生花一块钱雇我替他给她写一封情书。
那时的我穷得叮当响,一块钱对我来说也是一笔巨款。既然送到了面前,我岂有不赚之理?
于是我绞尽脑汁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具体内容忘记了,反正大致意思是想她想得茶饭不思、夜不能寐。
她那个时候的头发和现在一样又密又长,风一吹便和青春一样肆意飞扬,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时光已经将回忆匆匆掩埋了,我只记得当时在那封情书当中我写了这样一段让我记忆犹新的话:我想你,想你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弯弯上扬的嘴唇、还有风中远去的长发……
雇主很满意我写的情书,痛快地支付了报酬。我把那钱拿来买了零食吃,吃得很香。严格来说那是我第一次靠写作挣钱,能享用自己的劳动成果当然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当时我们那个年级有几对早恋的、好多个暗恋的。我的雇主因为花了钱,要把那封情书用到极致,所以又借给了自己的朋友抄写。
最后导致那个版本的情书满天飞,我一个比较要好的朋友也收到了一份。她欣喜地拿给我看时,我不由地噗嗤笑出了声。
那人真是照抄不误一点也不走心呀!我那个朋友明明是齐耳的短发,他还是想念她风中远去的长发,不知道他是不是将情书给错了对象?真心有几分?
那天在面馆里吃着抄手我不由地嘴角上扬,有些怀念那个轻舞飞扬、怦然心动的年纪,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青春在我们成长路上烙下的印迹,写满了激情澎湃。却如同初冬瓦背上的第一场霜虽然纯洁而又美丽,但太阳一出来便无所遁形。
由于想得太出神我呛着了,赶紧抽了几张餐巾纸捂住嘴咳了好几下才缓过来。
一场偶遇打开了我尘封的记忆之门,回忆里的人站在我面前浅笑依然,我却仓促地匆匆老去了。岁月不败美人,看人家的穿着就知道过得很好,自己走过的这半生就像一场笑话。
我随便出去逛一圈、吃一碗抄手就觉得很奢侈很满足。我的幸福值已经那么低了,却还不能随时拥有。有些人曾经在一个世界相聚,一转身便成了两个遥不可及的世界。
那封情书是我这辈子写过的唯一的一封情书,可惜不是为自己而写。如今半生已过绝情水喝得太多,更没有机会写了。
这辈子真的很可笑,不管在哪个年龄段,爱与被爱于我来说都是奢侈品,是我这样的人踮着脚尖也够不着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