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开可乐不慎呲了美女一身,情急之下直接用手擦拭,女人瞬间红
发布时间:2026-06-10 23:31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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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开可乐不慎呲了旁边美女一身,情急之下直接用手擦拭,女人瞬间脸气红了
前言
说真的,兄弟们,你们有没有那种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时刻?
我今天就碰上了。而且比你们能想象到的任何社死现场都要炸裂一百倍。
事情是这样的——大夏天的,我从健身房出来,热得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顺手在门口便利店买了瓶冰可乐。就那种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老式的那种,得用起子撬开。结果起子坏了,我自作聪明想用牙咬,手一滑,大拇指直接把瓶盖崩飞了。
然后。
那棕黑色的碳酸洪流,以每秒二十米的速度,精准无比地——
呲到了一个姑娘的白裙子上。
不是溅上去几滴。是呲。一条完美的抛物线,从她的腰侧一直蔓延到大腿根,那叫一个酣畅淋漓,那叫一个雨露均沾。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声,跟被人抡了一棒子似的。
更要命的是,我接下来的操作。
情急之下,我伸手就上去了。
用手,直接,在她身上,擦。
空气安静了零点三秒。
然后那个姑娘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白变粉,从粉变红,最后红得跟刚出锅的麻辣小龙虾似的。
她低头看了看我那只还搁在她裙子上的手。
又抬头看了看我那张写满了“我是谁我在哪我干了什么”的脸。
“你……你把手拿开!!!”
她的声音,怎么说呢,大概整条街都能听见。
那一刻我特别希望自己是个气泡,能从可乐瓶里飘走,飘到大气层外面去。
好了,不卖关子了。这事儿我得从头给你好好唠唠,因为后面发生的事,那才叫一个跌宕起伏,比八点档狗血剧还精彩。
第一章 命运的起子,崩飞了
一
七月十五号,周六,下午两点半。
阳光毒得能把柏油马路晒出油来,知了在树上叫得人心烦意乱。我刚从“铁馆”健身房出来,浑身冒着热气,T恤湿透了贴在身上,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混合了汗水和铁锈的味道。
我,林逸,二十六岁,某互联网公司底层产品狗,单身,月薪刚过万,租房住,没车没房没存款,唯一的优点大概是——长得还行?当然这话我自己说的不算。
健身房老板老周在门口吹着风扇,见我出来,甩了根烟过来:“小林,练完了?今天卧推破百了没?”
“破了破了,差点把自己压死。”我接过烟叼嘴里,顺手从门口的冰柜里抽了瓶可乐,“老周,起子呢?”
“不知道哪个孙子拿走了没还,你用牙咬呗,年轻人牙口好。”
老周说得轻巧。我看了看那瓶可乐,玻璃瓶上还挂着水珠,冰冰凉凉的,瓶盖上的红色商标鲜艳得刺眼。我用T恤下摆擦了擦瓶口,把烟夹到耳朵上,深吸一口气,把瓶盖卡在门牙之间——
“咔!”
瓶盖纹丝不动。
我又试了第二次,这回加了手上的劲儿,左手握瓶身,右手大拇指抵住瓶盖边缘,猛地一撬——
“嘭!!!”
那声音跟小鞭炮似的,瓶盖带着一道银光飞出去,紧接着就是一声闷响,像是什么东西被高压喷枪射中了。
然后我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是尖叫。是一种介于惊吓和愤怒之间的短促惊呼,类似于“啊——你!”
我抬起头。
这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个姑娘。
她大概是从旁边的奶茶店出来的,手里还拎着一杯没插吸管的杨枝甘露,整个人僵在原地,像被人按了暂停键。
而她那条白色的连衣裙上,从腰侧到大腿,是一大片正在往下淌的棕黑色液体。可乐的气泡还在裙子的面料上噼里啪啦地炸开,像是有无数个小炸弹在她身上引爆。
最要命的是那条裙子。
纯白色的,棉麻质地,看起来很贵的那种。腰身收得很好,裙摆在膝盖上面一点点,款式简洁又有设计感。而现在,上面多了一片不规则的深色印记,面积还在扩大,可乐顺着布料往下淌,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一道道褐色的痕迹。
我愣住了。
她愣住了。
空气里弥漫着焦糖和二氧化碳的味道。
“对、对不起!”我赶紧把手里的空瓶子往身后的垃圾桶里一扔,手忙脚乱地凑上去,“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这个瓶盖它——”
我低头看了看她裙子上的惨状,脑子飞速运转——纸巾纸巾纸巾,我口袋里有没有纸巾?摸了半天摸出一团皱巴巴的健身房小票,上面全是汗,根本不能用。
她终于开口了:“你……你别……”
但已经晚了。
我脑子短路了。
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大概是被“赶紧帮忙处理”这个念头支配了,我居然直接伸出手,朝那片可乐渍摁了过去。
掌心贴上裙子的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布料的温度和湿度。可乐是冰的,但她的身体是暖的,那层薄薄的棉麻根本挡不住什么。
我还在认真地擦了两下。
上下擦的那种。
那个姑娘整个人像被电击了一样弹了一下,低头看着我的手,眼睛瞪得溜圆,瞳孔地震。
“你——把手——拿开!!!”
她的声音清脆得像玻璃碎了,带着一种让人后背发凉的怒火。
我嗖地把手缩回来,像被烫了一样。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我用手擦了一个陌生姑娘的大腿。
隔着一条湿透的白裙子。
白裙子湿透了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它几乎是透明的。
意味着我那只该死的大手,刚才摸到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要直观得多。
我的脸从脖子根开始烧,一路烧到天灵盖,感觉整个人都能自燃了。
“我……我不是……我就是想帮你擦一下……不是……我是说……那个可乐……它……”
我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姑娘咬着下唇,脸涨得通红,眼眶里已经有泪花在打转了。她把手里的杨枝甘露往我胸口一怼,声音都在发抖:“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病?!”
杨枝甘露的杯子在我胸口炸开,冰凉的芒果西米露顺着我的T恤往下淌。
报应来得真快。
我刚拿可乐呲了人家一身,现在人家拿奶茶还了我一身。
但我一点脾气都没有,因为跟人家那条裙子比起来,我这件二十九块九的纯棉T恤根本不值一提。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连连鞠躬,恨不得把头低到地上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赔你裙子,多少钱我都赔。”
她没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又抬头看了看我,嘴唇哆嗦了两下,最后狠狠地跺了一下脚,转身就走。
高跟鞋踩在滚烫的水泥地上,噔噔噔噔,每一步都像踩在我心脏上。
我愣了两秒,然后拔腿就追。
“等等!你等等!你裙子——”
“别跟着我!”她头也不回,步子越走越快。
“我得赔你!”
“不用!”
“可是我——”
她突然停下来,猛地转过身。
阳光正好打在她脸上,我这才看清她的长相。
怎么说呢。
就是那种——你在大街上碰到,会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的那种姑娘。
鹅蛋脸,皮肤很白,眉眼不算惊艳但特别耐看,鼻梁高挺,嘴唇薄薄的,下巴线条干净利落。头发是深棕色的长卷发,随意披散在肩上,被可乐呲到的那一侧有几缕头发湿漉漉地粘在脸颊上。
但此时此刻,她那张好看的脸上,写满了“我恨不得把你碎尸万段”八个大字。
“你什么你?”她指着自己的裙子,“你知道这条裙子多少钱吗?你能赔得起吗?”
这话说得有点伤人,但我确实理亏。
“多少?”我问。
她冷笑了一声,说了个数字。
我当时就觉得自己的血压有点跟不上。
那条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白裙子,价格够我交三个月房租。
“我赔,”我咬了咬牙,“我没那么多现金,我转你微信行吗?你加我——”
“谁要加你微信?”她翻了个白眼,那白眼翻得又大又圆,充满了一种“你是不是在借机搭讪”的嫌弃。
“那我转支付宝?”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她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我说了,不用你赔。你离我远点就行。”
说完她又转身走了,这次是往路边的一辆白色特斯拉走去。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车子。
车子启动的那一瞬间,我鬼使神差地冲着车窗喊了一句:“我叫林逸!双木林,安逸的逸!你要是改变主意了可以去铁馆健身房找我!”
车窗关上了。
白色特斯拉汇入车流,很快消失在路口。
我站在大太阳底下,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口的芒果渍,又看了看右手掌心——刚才贴在她裙子上的那只手。
掌心好像还残留着那层薄薄的棉麻面料的触感,还有那个隔着布料传来的温热。
完了完了完了。
我林逸,二十六年来头一回对一个姑娘动心,竟然是在这种社死现场。
而且人家大概已经把我列入了“这辈子遇到的最恶心的人”排行榜第一名。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从耳朵上拿下那根早就灭了的烟,扔进垃圾桶。
老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倚在门口嗑着瓜子,一脸吃瓜群众的兴奋表情:“小伙子,可以啊,这搭讪方式够野的啊。”
“滚。”我说。
二
我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一条裙子嘛,贵是贵了点,但人家说了不要我赔,我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顶多就是每次路过便利店看到可乐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然后默默绕过。
但老天爷显然不想让我好过。
三天后,周二下午,公司茶水间。
我正在接咖啡,手机震动了一下。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
“林逸是吧?明天下午三点,铁馆健身房门口见。带上三千块。别想跑,我知道你在哪上班。”
我盯着这条短信看了足足十秒钟,咖啡溢出来了都没发现。
三千块?那条裙子不是要将近两万吗?怎么变成三千了?
等等——重点是,她怎么知道我号码的?她怎么知道我公司在哪?
我回拨过去,响了五声,接了。
“你好?”
不是那天那个姑娘的声音。是个男人的声音,低沉,沉稳,带着一种让人不太舒服的压迫感。
“呃……你好,我收到一条短信,说让我明天去健身房……”
“哦,你就是那个用可乐呲我女朋友的人?”男人的语气很平静,但平静得让人发毛,“明天三点,带上钱,别迟到。”
“等等,我想确认一下,三千块是吗?”
“对。”
“那条裙子不是——”
“裙子的钱不用你出,但你得赔偿干洗费和她的精神损失费。三千块,一分不能少。”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确实是我不对,三千块虽然肉疼,但也算合理。
“行,明天三点,我准时到。”
“嗯。”
对方挂了电话。
我握着手机站在茶水间,咖啡机在旁边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同事小赵探头进来:“逸哥,你咖啡满了。”
我低头一看,咖啡已经溢了一桌台面,顺着边沿往下滴。
“哦,不好意思。”我手忙脚乱地拿了块抹布去擦,脑子里还在转那通电话。
他女朋友。
人家有男朋友。
而且听起来是个不太好惹的男朋友。
我摸了摸那天被杨枝甘露砸过的胸口,那块地方似乎还隐隐作痛。
不是肉疼,是别的什么疼。
三
第二天下午两点五十,我准时出现在铁馆门口。
兜里揣着刚从ATM取的三十张红票子,厚厚一沓,用橡皮筋扎着。这三千块本来是我这个月打算买新显卡的钱,现在全没了,但也没什么好说的,该。
老周又在门口吹风扇,见我来,眼神暧昧得很:“哟,约会呢?”
“约什么会,赔钱来了。”
“就那天那个开特斯拉的姑娘?”
“你怎么知道她开特斯拉?”
老周嘿嘿一笑:“她男朋友昨天来过了,把健身房的监控调走了。你呲人家那一段,清清楚楚的。那男的看完之后脸色铁青,我以为他要砸店呢。”
我心里咯噔一下:“他……没为难你吧?”
“为难我干啥,又不是我呲的。”老周幸灾乐祸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自求多福吧,我看那男的练得比你都壮。”
话音刚落,一辆黑色奔驰大G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先下来一条腿。
那条腿穿着黑色的休闲裤,脚上是一双限量版的AJ。然后整个人从车里出来,一米八几的个头,宽肩窄腰,手臂上青筋暴起,一看就是常年泡健身房的主。五官倒是挺端正的,浓眉大眼,短寸头,下颌线跟刀削过似的,整个人透着一股“别惹我”的气场。
他径直朝我走过来,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像一头猎豹在逼近猎物。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然后强迫自己站稳了。
“林逸?”他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我比他矮了大概五公分,但气势上不能输。
“是我。”
“钱带来了?”
我从兜里掏出那沓钱递过去。
他没接,而是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遍,目光像扫描仪一样从我的脸扫到脚,又从脚扫回脸上。最后他的嘴角微微上扬,扯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进来,先练一组。”
“啊?”
“我说,进来先练一组。”
他说完转身就往健身房里面走,完全没给我拒绝的余地。
我看了老周一眼,老周耸耸肩,用嘴型说了两个字——“去吧”。
我跟了进去。
健身房下午三点人不多,只有三四个大爷在角落里练哑铃。那个男人走到卧推架前,把T恤一脱,露出上半身。
我操。
那身肌肉不是吹的。胸肌厚实得像两块装甲板,腹肌一块一块分明得像搓衣板,肩膀上三角肌圆滚滚的,手臂上的血管像河流一样蜿蜒。后背更夸张,背阔肌展开的时候像一对翅膀。
他往卧推椅上一躺,指着旁边的杠铃:“帮我加片,一边六十。”
我默默地把杠铃片加上去。一边六十公斤,加上杆子的二十公斤,总共一百四十公斤。这个重量,我连从架子上取下来都费劲。
他做了八组卧推,每组八个,呼吸均匀,动作标准,全程面不改色。做完之后从椅子上坐起来,擦了擦汗,看着我:“到你了。”
“我?”
“你不是在铁馆练的吗?卧推多少?”
“最……最大一百公斤能做两个。”
“那就推一百公斤,做一组。”
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躺了上去。一百公斤的杠铃从架子上取下来的时候,我的手臂就开始抖了。推了三个,第四个推了一半就卡住了,杠铃悬在胸口上方,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他伸手轻轻一托,把杠铃送回了架子。
“就这?”他撇了撇嘴,语气里满是轻蔑。
我从椅子上坐起来,胸口火辣辣的,不知道是因为卧推还是因为不甘心。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问。
他从运动裤口袋里掏出手机,点开一个视频,把屏幕转向我。
正是那天健身房的监控画面。
画面里,我站在冰柜前拿可乐,用牙咬瓶盖,瓶盖崩飞,可乐呲向镜头外的某个方向。然后我慌慌张张地冲过去,伸手在什么东西上擦了擦。
虽然画面里看不到那个姑娘,但从我的动作幅度来看,那只手擦的位置和动作,怎么看怎么……
“你觉得,”他把手机收回去,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我的耳朵,“如果我把这段视频发到网上,配个标题‘健身房猥琐男借故摸腿’,你这辈子还混得下去吗?”
我的血一下子凉了半截。
“我没有那个意思,”我赶紧解释,“我当时就是急了,脑子抽了,真的没有任何别的想法。”
“你有没有那个想法不重要,重要的是视频看起来像什么。”他把T恤套回去,拿起那沓三千块钱,在手里掂了掂,“钱我收下了。另外,你再帮我办件事,这事就算翻篇了。”
“什么事?”
“帮我在这个健身房练三个月,”他指了指铁馆的招牌,“每天都得来,每次至少一小时。练的效果我不管,但我希望你记住一件事——我比你强,你最好离我的人远一点。”
我愣住了。
“就这?”
“就这。”
他把钱揣进兜里,朝门口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对了,她叫苏念。如果你再出现在她面前,不管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我都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
奔驰大G的引擎声轰鸣着远去。
我站在健身房门口,手里攥着空荡荡的裤兜,心里五味杂陈。
老周凑过来:“这就完了?”
“完了。”
“他没揍你?”
“没有。”
“那他是干嘛来的?”
我看着大G消失的方向,沉默了很久。
“大概就是让我记住,我配不上他女朋友吧。”
第二章 白裙子,红脸和不断裂的夏天
四
我本来以为办了这件事,还了钱,日子就能回到正轨。
但生活这东西,它从来不按剧本走。
第二周的星期三,晚上八点多,我从公司加完班出来,饿得前胸贴后背,决定去公司附近新开的那家商场负一层吃点东西。
商场负一层是那种美食广场的格局,各种小吃摊排成一排,空气里混合着麻辣烫、烤冷面和章鱼小丸子的味道。我点了一份酸辣粉,端着碗找了角落的位置坐下,刚吸溜了两口,余光就扫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白裙子。
又是白裙子。
不,这次不是白的,是一条浅蓝色的碎花裙,裙摆到小腿,配着一双米白色的帆布鞋,整个人看起来比那天温柔了很多。
但那个背影,那个走路的姿态,就是她。
苏念。
她正在排队买奶茶,就是上次砸我胸口那种杨枝甘露。她今天把头发扎成了低马尾,露出一截白净的后颈,耳垂上戴着一对小珍珠耳钉,在灯光下闪着柔和的光。
我条件反射地低下头,把脸埋进酸辣粉的碗里,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塞进去。
千万别看见我千万别看见我千万别看见我。
“林逸?”
我一哆嗦,筷子上的粉条甩出去一根,精准地落在了桌上——幸好没飞到别人碗里。
她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手里拿着一杯杨枝甘露,正低头看着我。商场暖黄色的灯光落在她脸上,她的表情说不上是生气还是意外,嘴角微微抿着,眉心有一个浅浅的褶皱。
“好巧。”我说。
“不巧,”她在对面坐了下来,“这家商场离你公司步行五分钟,我在这楼上上班。”
“你在这上班?”
“嗯,三楼,VIVID时装,我是在那做设计师。”
设计师。难怪那条裙子那么有设计感,原来是她自己设计的。
“那天的事……”我小心翼翼地开口。
“别提了。”她抬手打断我,低头喝了一口杨枝甘露,耳朵尖微微泛红,“我男朋友是不是去找你了?”
“嗯。”
“他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收了三千块,然后让我在健身房练三个月。”
苏念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小声嘟囔了一句:“他就知道做这些莫名其妙的事。”
我没敢接话。
沉默了几秒钟,她突然说:“那条裙子是我自己做的,成本不到两千。”
“啊?”
“我说那条被你呲了的裙子,成本不到两千。”她抬眼看我,眼神里有一点不好意思,又有一点倔强,“我那天说两万,是因为我生气,我想吓唬你。”
“那你男朋友收我那三千……”
“他大概以为裙子真的很贵吧,”她叹了口气,用吸管戳了戳杯子里的西米露,“我也不打算跟他说了,就当是他自作主张的代价。”
我看着她的脸,看着她因为心虚而微微缩起来的肩膀,忽然觉得这个姑娘好像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以接近。
“那……要不你把我微信给我,我把钱退给你?”
“不用了,”她摇摇头,站起来,“钱的事就这样吧,我该上去了,还有个稿子没画完。”
她端着杨枝甘露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侧头看了我一眼:“下次小心点开可乐,别再呲到别人了。”
“一定一定。”
她走了之后,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把酸辣粉吃完,汤都喝干了,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她刚才的那个侧脸。
浅蓝色的裙子,低马尾,小珍珠耳钉,还有那句“下次小心点”。
完了完了完了。
我好像更上头了。
五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频繁地在那家商场负一层“偶遇”苏念。
说是偶遇不太准确,因为实际上是我有意无意地在那个时间段去吃饭。她的工作时间不太固定,有时早有时晚,但只要我在晚上七点半到八点之间出现在负一层,大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概率能看到她。
她每次都点杨枝甘露,少冰,正常糖,多加一份西米。
有时候我们会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有时候只是打个招呼各吃各的。聊天的内容也很平常,她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我说产品狗;我问她设计师具体做什么,她说就是画图、打版、选面料,听起来很无聊但其实挺有意思的。
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比划,讲到设计理念的时候眼睛会发光,那种光不是灯光给的,是从里面透出来的。
有一次我鼓起勇气问她:“那天我用手擦你裙子的时候,你是不是特别想打我?”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她第一次对我笑。
不是礼貌性的微笑,是真的笑出了声,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我当时觉得你有毛病,”她说,“天大的毛病。后来想想你可能真的是急了,不是故意的。”
“我真的是急了,”我诚恳地说,“我发誓,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帮她把可乐弄掉。完全没有别的想法。”
“行了行了,别解释了,”她摆摆手,耳朵又红了,“越描越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爬起来给我的大学室友浩子打了个电话。
浩子是我认识的所有人里最会谈恋爱的,大学四年换了七个女朋友,每段感情都谈得轰轰烈烈,分手也都分得体体面面。
“浩子,我问你个事。”
“说。”
“如果你喜欢上一个姑娘,但她有男朋友,而且她男朋友比你高比你壮比你有钱,你会怎么办?”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钟。
“兄弟,你这是要当三啊?”
“我没有要当三,我就是喜欢而已,我又没做什么。”
“喜欢就是原罪,”浩子的语气难得正经了一回,“你听哥一句劝,有主的别碰,天下的好姑娘多的是,不差这一个。”
“我知道。”
“知道你还问我?”
“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好像遇到了那个‘不差这一个但我就想要这一个’的。”
浩子又沉默了,这回更久。
“行吧,”他最终说,“那你就等着吧。等人家分手了再上,别在人家谈恋爱的时候瞎掺和。这是底线。”
“我知道。”
挂了电话,我把手机扣在胸口,盯着天花板发呆。
底线我当然知道。
但知道归知道,做不做得到是另一回事。
六
事情在第三周的某个晚上出现了转折。
那天我在健身房练完,浑身臭汗地经过商场后门的一条小巷子,突然听到了一阵争吵声。
男人的声音很低,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本来不想管闲事的,但那个女人的声音实在太耳熟了。
苏念。
我放轻脚步走过去,从巷口的拐角处探头看了一眼。
苏念背对着我站在巷子里,面前是那个男人——沈让,就是她那个开大G的男朋友。他穿着一件黑色的Polo衫,袖子卷到肩膀,露出粗壮的手臂。他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指着苏念,嘴唇在动,但距离有点远,听不太清他在说什么。
苏念的肩膀在抖。
她在哭。
我的拳头一下子就攥紧了。
但我没动。
因为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情侣吵架是正常的,我冲上去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
我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沈让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大到整条巷子都能听见。
“你到底跟他吃了多少次饭?!”
苏念的声音又小又抖:“就……就几次,在楼下食堂碰到而已……”
“碰到?碰到能每次都碰到?那家商场负一层那么大,你每次都跟他坐一张桌子?”
“商场是公共场合,我跟谁吃饭是我的自由!”
“你的自由?”沈让冷笑了一声,猛地朝苏念走近一步,“你是不是忘了你是谁的女朋友?你是不是觉得那个健身房的小瘪三比我强?”
苏念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撞到了墙上。
就是这一步,让我脑子里的那根弦“啪”地断了。
我从拐角后面走了出来。
“沈让。”
两个人同时看向我。
苏念的眼睛红红的,睫毛上挂着泪珠,嘴唇被咬得发白。看到我的那一瞬间,她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复杂的情绪——有惊讶,有慌张,还有一点点我看不懂的东西。
沈让的脸沉了下来:“你怎么在这?”
“路过,”我站在离他三米远的地方,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听到有人吵架,过来看看。”
“看完了就滚。”
“我得确认一下她没事。”
沈让眯起眼睛看着我,像一条蛇在打量猎物。他的拳头捏得咔咔响,手臂上的青筋一根根暴起来。
“你是在教我怎么跟我女朋友说话?”
“我是说,”我深吸一口气,“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矛盾,大街上吵影响不好。而且你刚才把她逼到墙角了,这不太合适。”
“不合适?”沈让突然笑了,那笑容让人后背发凉,“林逸,你算老几?你一个月工资够她在商场买一件外套吗?你开的那个破二手车,够加一箱98号油吗?你凭什么在这里跟我谈‘合适不合适’?”
每一句话都像刀子,准确无误地扎在我最痛的地方。
但我没有后退。
“你说得对,我什么都没有,”我看着他的眼睛,“但我知道一件事——一个男人,不应该把自己女朋友逼到墙角哭。”
巷子里安静了大概两秒钟。
然后沈让动了。
他的动作很快,但我好歹也练了大半年,勉强躲开了第一拳。第二拳就没那么好运了,拳头结结实实地砸在我左边的颧骨上,力道大得我整个人往后踉跄了两步,后脑勺撞到了墙上。
眼前一阵发黑,嘴里弥漫开铁锈味。
“沈让你疯了!”苏念尖叫着冲过来,挡在我面前,“你打人犯法的!”
沈让的拳头停在半空中,呼呼地喘着粗气,眼睛里的怒火烧得旺旺的。他看了看苏念,又看了看我,最后狠狠地把手放下来。
“行,苏念,你真行。”他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为了这么一个废物,你跟我翻脸。”
“不是因为他,”苏念的声音在发抖,但语气意外的坚定,“是因为你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错。你打人是错的,你逼我是错的,你觉得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也是错的。”
沈让盯着她看了五秒钟,然后转身走了。
皮鞋踩在柏油路面上,声音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巷口的转角处。
苏念转过身来看我。
我的左脸大概已经肿了,嘴角破了皮,耳朵里嗡嗡地响。
“你没事吧?”她蹲下来,伸手想碰我的脸又缩了回去,“你怎么那么傻?你为什么要过来?”
“我不过来,他会不会打你?”
她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他不会打我的,他从来不打我。”
“那就好。”
我想站起来,但脑袋一阵发晕,又坐了回去。
苏念咬了咬嘴唇,伸手扶住我的胳膊:“走,我送你去医院。”
“不用,小伤,回去冰敷一下就行。”
“林逸。”她叫我的名字,声音不大,但很认真。
“嗯?”
“谢谢你。”
我抬头看着她。商场的灯光从巷口照进来,在她身上镀了一层暖黄色的光晕。她的眼睛还是红的,鼻尖也红红的,嘴唇上有一个被自己咬出来的浅浅的牙印。
那一刻我想说很多话。
我想说“不用谢”,想说“你男朋友配不上你”,想说“我喜欢你”。
但我什么都没说。
因为浩子的话还在我脑子里转——“等人家分手了再上”。
“没事,”我扯出一个笑容,结果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得龇了一下牙,“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能行。”
“你这样我怎么放心回去?”
“那你送我到家门口?”
她犹豫了一秒钟,然后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她开着那辆白色特斯拉送我回了出租屋,在我的厨房里翻箱倒柜找到了一袋冰豌豆,用毛巾包了递给我敷脸。
她坐在我的沙发上,环顾四周。
我的出租屋很小,一室一厅,家具都是房东留下的老古董,墙上贴着发黄的墙纸,电视机还是那种大屁股的老款。
“你就住这?”她问。
“嗯,房租便宜,离公司近。”
她没再说什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沈让家里是做建材生意的,他爸有好几个亿的资产。他从小就被捧着长大,觉得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他转。”
“嗯。”
“我跟他在一起两年了。一开始觉得他挺好的,大方,有担当,对我也好。但后来慢慢发现,他的好是有条件的——你必须听他的话,按照他的方式生活。我说我想做自己的服装品牌,他说不赚钱,让我老老实实上班。我说我想去巴黎学设计,他说异地恋不行,让我别去。”
她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
“你知道吗,那天你呲了我一身可乐,我生气不是因为裙子脏了,是因为那条裙子是我花了一个月时间设计的,是我准备拿去参加比赛的作品。你那一瓶可乐,毁了我一个月的努力。”
我的心脏猛地抽了一下。
“我不知道……”我坐直了身体,“我以为那只是一条普通的裙子。”
“没关系,”她擦了擦眼睛,挤出一个笑容,“后来我又做了一条,比原来那条更好看。”
那天晚上她在我家待到了十一点,说了很多话。关于她的梦想,关于她的迷茫,关于她对沈让的感情从爱变成习惯再变成负担的过程。
我没有说太多,只是听着。
当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七
沈让没有再找过我。
苏念说他们冷战了,谁也没联系谁。她照常上班,照常去负一层吃饭,照常买杨枝甘露。我们的“偶遇”变得越来越默契,她甚至会提前给我发消息:“今天加班,八点半才下去,你别等我了。”
“我没等你,”我回,“我只是饿得晚。”
她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包过来。
那段时间是我来这座城市三年里过得最开心的日子。每天上班有盼头,下班有期待,连改需求文档都不觉得烦了。
我知道我在踩一条线。一条很危险的线。
但我控制不住。
八月中旬的一个周末,苏念给我发消息:“周末有空吗?陪我去看个面料展。”
“你男朋友呢?”
“不知道,没联系。”
我犹豫了很久,打了两个字:“有空。”
面料展在城东的国际会展中心,规模很大,人很多。苏念穿着一条灰色的阔腿裤和白色衬衫,头发散下来,戴着一副圆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像个大学生。
她对面料是真的热爱。走到每一个展位前都要停下来摸一摸、看一看,跟摊主聊半天,问产地、问工艺、问缩水率、问色牢度,专业术语一个接一个往外蹦,听得我一愣一愣的。
“你看这块麻,”她拿起一块米白色的面料对着光看,“手感多好,垂感也棒,做一条A字裙肯定好看。”
“你跟我讲这些我也听不懂。”
“没关系,你就负责听我讲就行了。”她笑了,眼睛亮亮的。
中午我们在会展中心的快餐区吃饭,她点了份牛肉面,我点了份炸鸡。她吃面的时候很安静,小口小口地吸溜,偶尔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又很快低下头去。
“林逸。”她突然叫我。
“嗯?”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那天没有呲我一身可乐,我们现在会是怎样?”
我想了想:“大概这辈子都不会认识吧。”
“也是,”她笑了笑,“所以你那一瓶可乐,也算是因祸得福?”
“对你来说是祸,对我来说是福。”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她愣了一下,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低头猛吸了一口面条,含混不清地说:“吃你的炸鸡。”
我乖乖闭嘴吃炸鸡,心脏砰砰砰地跳得飞快。
那天下午我们从会展中心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她站在会展中心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晚霞,忽然说:“我跟沈让彻底分手了。”
我手里的可乐瓶差点又掉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我给他发了条长消息,把所有话都说清楚了。他回了两个字——‘随你’。”
她转过身看着我,晚霞的余晖落在她的脸上,把她的轮廓染成了一种温柔的橘红色。
“所以现在,”她深吸一口气,像是在给自己壮胆,“如果你还有什么想说的话,可以说了。”
风从她背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得有些乱。
我站在比她低两级台阶的位置上,仰头看着她。
手里的可乐瓶冰冰凉凉的,跟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一样。
不一样的是,这次瓶盖好好的,没有崩飞,没有呲到任何人。
“苏念,”我说,“我喜欢你。从你用杨枝甘露砸我胸口的那一秒就开始喜欢了。”
她的眼眶红了,但这次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别的什么。
“我也喜欢你,”她说,声音有点抖,“虽然你是个用可乐呲女生裙子还用手擦的大傻子。”
我笑了,笑着笑着眼眶也热了。
我走上两级台阶,站在她面前,伸手把她被风吹乱的头发别到耳后。
她没有躲。
会展中心的广场上有人在放音乐,是一个街头歌手在唱老歌,旋律缓缓的,飘在晚风里。
我们没有接吻。
只是在那个夏天的傍晚,在满天的霞光里,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然后同时笑了出来。
像两个傻子。
第三章 碳酸的代价和成长的滋味
八
跟苏念在一起之后,我才真正理解了什么叫“贫富差距”。
不是那种数字上的差距,是生活方式上的、思维模式上的、刻在骨子里的那种差距。
比如吃饭。我习惯了路边摊和大排档,人均五十就觉得挺好了。她觉得吃饭要讲究环境和摆盘,人均两百是起步价。
比如出行。我出门靠地铁和共享单车,她觉得打车更方便,时间就是金钱。
比如购物。我买衣服看吊牌价,超过两百的要犹豫半天。她买衣服看设计和面料,喜欢的就买,价格从来不是第一考量因素。
我不是在抱怨,真的不是。她从来没有因为我穷而嫌弃过我,从来没有因为我请不起好餐厅而皱过眉头。恰恰相反,她总是很照顾我的感受,主动提出吃路边摊,主动坐地铁,主动说“这个太贵了别买”。
但正是这种“照顾”,让我觉得更难受。
因为那意味着她在降级。她在为了配合我,把自己的生活标准下调了一个档次。
而她本不需要这样的。
有一次我们逛街,路过一家她很喜欢的独立设计师品牌店,橱窗里挂着一件她很早就跟我提起过的外套。她站在橱窗前看了很久,眼神里的那种渴望,就像小孩盯着橱窗里的糖果。
“进去试试?”我说。
“不用了,看看就行。”她拉着我走了。
但我看到了价签。三千六百块。
我当时的月薪,税后到手八千出头。房租两千二,吃饭交通杂七杂八去掉两千,每个月能存下来的不到四千块。一件外套三千六,意味着我要存将近一个月。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不是因为自卑,是因为无力。
我知道她很优秀,优秀到不该跟我这种月薪刚过万的小产品狗在一起。她有才华、有品味、有追求,她应该找一个同样优秀的人,两个人一起在更好的世界里奔跑。
而不是被我拖在平均线以下挣扎。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心里,时不时地疼一下。
九
九月初,事情有了新的变化。
苏念告诉我,有一个巴黎的服装设计短期课程,三个月,顶尖的设计师亲自授课,结业后有机会进入合作品牌实习。她申请了,而且被录取了。
“这是你一直想去的那个?”我问。
“嗯。”她的眼睛亮得像星星,但随即又暗了下去,“可是要十五万,学费加生活费。我攒了五万,还差十万。”
“沈让以前说过要赞助你的。”我脱口而出,然后立刻后悔了。
她的表情果然变了,不是生气,是一种淡淡的失落:“我不想用他的钱。分手了就是分手了,我不想欠他的。”
“那我……”
“你别,”她打断我,握住我的手,“你的钱你自己留着,你也不容易。”
我没再说什么,但在心里默默算了一笔账。
我的存款,加上之前攒的买显卡的钱,再加这个月的工资,一共两万出头。离十万差得远。
我能做什么呢?
答案是——加班。
那段时间我开始疯狂接项目。白天做本职工作的需求,晚上和周末接外包的单子。UI设计、前端切图、甚至帮人写小程序,什么活都接,什么钱都赚。
最长的一次,我连续工作了三十六个小时,在工位上趴着睡了不到三个小时,醒来继续干。
同事小赵看不下去了:“逸哥,你不要命了?”
“没事,年轻嘛,扛得住。”
“你是为了那个学服装设计的女朋友?”
我没说话,但答案写在脸上。
小赵叹了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这是这个季度项目奖金的份额,我那份匀你一半。别跟我客气,等你发达了还我就行。”
我看着那个信封,鼻子一酸,想说谢谢,但嗓子眼堵得慌。
“谢了。”我最终只说出这两个字。
那段时间苏念也忙,忙着准备作品集,忙着上语言课,忙着到处看面料、看版型。我们见面的频率从一周四五次降到了一两次,每次见面她都很疲惫,但看到我的时候还是会笑。
“你瘦了。”她说。
“你也是。”
“我们怎么搞得像在搞地下工作一样?”
“因为我们在为了各自的目标努力,”我说,“暂时的分开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她被我这句话逗笑了,笑完又认真地看着我:“林逸,你真的不用为了我的事操心,巴黎的事我可以再想办法,大不了推迟一年。”
“不用推迟,你等我三个月就行。”
“等你干嘛?”
“等我给你一个惊喜。”
十
十月中旬,我把所有能借的钱都借了一遍,加上自己的存款和外快,凑了九万八。
还差两千。
我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还能从哪抠出两千块来。信用卡额度早用完了,花呗也到了上限,同事朋友都借了一圈。
最后我想到了那辆破二手车。
那辆我花了八千块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手动挡老捷达,除了能跑之外没有任何优点。空调是坏的,收音机是杂音的,副驾驶的车窗摇上去就摇不下来。
我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挂了两千五。
三天后,一个修车厂的大哥来看车,围着它转了两圈,踢了踢轮胎,发动引擎听了听声音。
“两千,不能再多了。”
“大哥,两千五真的不贵,你看这发动机——”
“发动机是不错,但你这车其他地方全是毛病。两千,行就开走,不行你留着自己开。”
我咬了咬牙:“成交。”
大哥当场转了账,把车开走了。
我站在路边,看着那辆破捷达突突突地消失在马路尽头,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那是我攒了大半年的钱买的第一辆车。虽然破,但它带我去了很多地方,承载了很多回忆。
但现在,它变成了苏念去巴黎的机票里的一张。
我回到家,把所有的钱拢到一起,数了三遍。十万零两百块,多出来的两百是这个月省下来的饭钱。
我把十万整整齐齐地装进一个信封,在外面写了一行字——“去巴黎,别推迟。”
第二天,我约苏念在我们第一次正式吃饭的那家商场负一层见面。
她来的时候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针织衫,头发随意披着,手里还是那杯杨枝甘露。看到我的时候她笑了,但笑容很快就凝固了,因为我把那个信封推到了她面前。
“什么?”
“打开看看。”
她打开信封,看到里面的钱和那行字,整个人愣住了。
“你……你哪来这么多钱?”
“攒的,借的,卖车的。”
“你把车卖了?”
“嗯。”
“你疯了吧林逸?”她的声音一下子变了,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你上班的地方那么远,没车你怎么通勤?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我说了我不急的!”
“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在抖,“你值得被这样对待。你的梦想值得被这样对待。我不是沈让,我没办法一下子给你十五万,但我可以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你。虽然我的一切加起来也只有十万块。”
她哭得说不出话来,眼泪把信封上的字都洇湿了。
负一层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看我们,但我顾不上那么多了。
“苏念,去巴黎。好好学,好好做设计。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好,配得上站在你旁边。我保证。”
她哭着哭着突然笑了,又哭又笑的样子丑极了,但也美极了。
“你这个人,”她抽抽噎噎地说,“你这个人真的是……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了你一瓶可乐?”
“可能是吧,”我也笑了,“这辈子我来还。”
十一
苏念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机。
不是不想去,是我怕自己会忍不住让她别走。
她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是在过安检之后发的:“林逸,等我回来。另外,别再生开可乐了,我怕你再呲到别人。”
我回了一个字:“好。”
然后我把手机放进口袋,深吸一口气,走进了地铁站。
她要学三个月,这三个月我得干几件事:第一,把借的钱还清;第二,想办法升职加薪;第三,把自己变得更好。
不是说为了配得上她,而是为了当我站在她身边的时候,不会有人再用“你凭什么”这种话来质疑。
我开始更努力地工作,更拼命地学习。报了在线课程学数据分析,考了PMP证书,主动申请接手了部门最棘手的项目。每天加班到凌晨一两点是常态,周末也在公司泡着。
同事都说我疯了。
领导说我有冲劲。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不想辜负那十万块钱,不想辜负那个在巴黎为了梦想拼命的人。
我们每天晚上视频通话,她给我看她在学校的作品,给我讲老师在课上讲的段子,给我看她住的阁楼小房间。她说巴黎很冷,但房东太太很好,会给她煮热红酒。
“等你来了我带你去看埃菲尔铁塔,”她说,“晚上整点的时候会闪灯,可好看了。”
“好,等我攒够机票钱就去。”
“别攒了,我回来接你。”
她说着说着就笑了,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
屏幕那头的她,穿着厚厚的大衣,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身后是巴黎灰蒙蒙的天空。她看起来比走的时候瘦了一些,但眼睛更亮了,像装进了整座城市的光。
“林逸,我想你了。”她小声说,像是怕被隔壁的房东太太听到。
“我也想你。”
“你有多想?”
“想得连可乐都不敢喝了,怕看到可乐就想起你,想起你就想哭。”
她在屏幕那头哈哈大笑,笑得弯了腰,围巾都散开了。
“你可真行,”她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别人说情话都是花啊月亮啊星星啊,你倒好,可乐。”
“因为我们的故事就是从可乐开始的啊。”
她安静了一瞬,然后轻轻地说了一句法语。
“什么意思?”
“不告诉你,”她眨了眨眼睛,“等你来了再告诉你。”
第四章 气泡散去之后,剩下的才是真味道
十二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苏念回国的那天,是农历腊月十八,离过年还有不到两个星期。
我没有提前告诉她,但那天请了假,开着新买的一辆二手高尔夫——这是我靠项目奖金和年底双薪攒下来的,虽然还是二手车,但比之前那辆捷达强了不少。
我到机场的时候,她乘坐的航班刚落地。
我在到达口等了四十分钟,来来往往的人流里,始终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手机震了一下,是她发的消息:“你在哪?”
“到达口,穿黑色羽绒服的那个。”
“回头。”
我转过身。
她就站在我身后三米的地方,穿着一件驼色的大衣,里面是一条黑色的针织裙,脚上是那双她最喜欢的小白鞋。头发比走的时候长了一些,脸上画着淡淡的妆,整个人看起来跟在商场负一层吃酸辣粉的时候判若两人。
更成熟了,更从容了,也更美了。
但如果仔细看,还是能从她的眼睛里找到那个因为一条白裙子被呲了而气得眼眶发红的姑娘。
“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她走过来,伸手摸了摸我的脸。
“你怎么又买杨枝甘露了?”我看着她手里的奶茶杯,笑了。
“习惯改不掉了。”
我们就这么站在到达口,谁也没有动,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大概十秒钟,她把奶茶放到旁边的垃圾桶盖上,然后伸手抱住了我。
那个拥抱很紧,紧到我能感觉到她在发抖。
“我学会那句话的意思了,”我在她耳边说,“我问了公司一个学法语的海归。”
“什么意思?”
“Je t'aime,是我爱你的意思。”
她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笑了,笑声闷在我的羽绒服里,像一只满足的小猫。
“你居然偷偷去查了,”她说,“我本来想当面给你一个惊喜的。”
“你已经给了我很多惊喜了,”我松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这个算是我给你的。”
她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细细的银链子,坠子是一颗小小的可乐瓶形状的吊坠。
银的,不贵,是我在某宝上找人定做的,花了不到三百块。
但她看到那颗小可乐瓶的时候,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你这个人,”她一边哭一边笑,一边把那根链子戴到脖子上,“你这个人真的是……我上辈子到底欠了你多少瓶可乐?”
“大概够开一个批发部的量。”
她破涕为笑,在我胸口锤了一拳。
那一拳不疼。
但那一拳里,有三个月零七天的想念,有从夏天到冬天的等待,有从白裙子到驼色大衣的成长。
还有一种甜的、冒着泡的、像碳酸饮料一样让人上瘾的感觉。
十三
后来的事,说起来就简单多了。
苏念回国后收到了两家品牌的工作邀请,最后选了上海的一家独立设计工作室,做起了真正的服装设计师。她的作品在圈子里慢慢有了名气,开始有人点名找她合作。
而我,在那三个月拼命的努力之后,终于迎来了职业生涯的第一个转折点。我主导的那个项目被公司评为了年度优秀项目,我被破格提拔成了产品经理,薪水涨了一大截。
我们搬到了一起住,在离她工作室和我公司都差不多远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一套一居室。房子不大,但阳光很好,阳台上能看到远处的一片绿地。
她自己动手改造了客厅的一角,变成了她的工作区。墙上贴着各种面料小样和设计草图,桌上摆着针线包和剪子,空气里弥漫着布料的纤维味道。
我的书桌放在她的对面,两台显示器并排亮着,上面永远挂着需求文档和数据报表。
有时候我们同时加班到深夜,她会抬起头来看看我,我也会有默契地抬头看看她。
四目相对,不说什么话,但什么都说了。
有一天晚上,我们窝在沙发上喝可乐。这次用的是易拉罐,不会有瓶盖崩飞的风险。
她突然问我:“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
“记得,白裙子,杨枝甘露,还有你气得通红的脸。”
“我当时真的恨不得把你撕了,”她靠着我的肩膀,把可乐罐贴在脸上冰了冰,“但现在想想,如果没有那瓶可乐,我们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认识。”
“所以你是感谢那瓶可乐的?”
“我是感谢那个愚蠢的、莽撞的、在大街上用手擦陌生姑娘大腿的你。”
“你能不能别说得那么猥琐?我当时真的是急了!”
“我知道,”她笑了,笑得很坏,“但我就是喜欢看你每次听到这件事就脸红的样子。”
她把可乐罐放到茶几上,翻身看着我,手指在我的胸口画圈。
“林逸。”
“嗯?”
“你后不后悔?后悔认识我,后悔给我那十万块,后悔等我那三个月?”
我想都没想:“不后悔。”
“为什么?”
“因为你是苏念,”我说,“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不管穿白裙子还是驼色大衣还是别的什么。你值得所有的好,而我愿意用我所有的一切去换一个站在你身边的机会。”
她的眼眶又红了,但这次她没有哭,而是笑了。
那种笑容,比巴黎的夜景好看,比埃菲尔铁塔的闪光灯好看,比任何一件她设计出来的衣服都好看。
因为那是只属于我的笑容。
尾声
又过了一年。
苏念的个人品牌终于上线了,名字叫“Soda·气泡”。
我问她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她说:“因为有些相遇就像碳酸气泡,猝不及防地炸开,但留下的味道,是甜的。”
品牌上线的第一款产品,是一条白裙子。
纯白色的,棉麻质地的,腰身收得很好,裙摆在膝盖上面一点点。
和两年前被她穿去商场、然后被一个冒失鬼用可乐呲了一身的那条裙子,一模一样。
但这次的吊牌上,多了一行小字——
“献给那个用一瓶可乐打开我人生的傻子。”
我站在她的工作室里,手里拿着那条裙子,鼻子酸得不行。
“你这是把我永久钉在耻辱柱上了?”我哑着嗓子问。
“不是耻辱柱,”她走过来,踮起脚尖在我嘴角亲了一下,“是纪念碑。”
窗外是上海十一月的天空,灰蒙蒙的,但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正好落在她脸上。
她还是那么好看。
比两年前在商场负一层喝杨枝甘露的时候好看,比在巴黎的阁楼里跟我视频的时候好看,比任何时候都好看。
“苏念。”我叫她。
“嗯?”
“我爱你。”
她笑了,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我也爱你,林逸。从你把我裙子擦湿的那一秒就开始了。”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白裙子,又抬头看了看她的脸。
然后我伸手把她搂进怀里,像两年前在机场到达口那样,紧紧地。
窗外的阳光落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像碳酸气泡在舌尖炸开的那一瞬间。
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