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一赘婿被嘲笑三年,直到岳母重病,他才摘下围裙露出腰间金牌
发布时间:2026-08-28 17:39 浏览量:1
第一章 窝囊废
长安城西市,巳时刚过,正是买卖最热闹的时候。
胡姬酒肆里传来琵琶声和笑声,波斯商人牵着骆驼吆喝着香料的价格,卖胡饼的老汉掀开炉盖,芝麻香混着炭火味飘出去半条街。
可就在这繁华闹市的角落里,有一家挂着“李记绸缎庄”招牌的铺子,门口冷冷清清,连个招呼客人的伙计都没有。
不是绸缎庄生意不好,而是没人愿意进去。
原因很简单——这家店的掌柜,是个入赘的女婿。
在大唐,赘婿是什么地位?
贱民。
比佃农还不如,比奴婢好不到哪儿去。朝廷律法明文规定,赘婿不得为官,不得参加科举,甚至连土地都不能拥有。谁家生了儿子,要是听说要去当赘婿,那简直是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尽了。
而李记绸缎庄的这个赘婿,名叫沈安。
沈安今年二十五岁,长得倒是眉清目秀,身板也挺拔,就是性子太软。他在店里待了三年,每天早上第一个开门,晚上最后一个关门,搬货、算账、招待客人、打扫卫生,什么脏活累活都干。
可他干了三年,铺子里的人从来没正眼看过他。
“沈安,把这匹布搬到后院去。”
“沈安,去给张员外家送货,天黑之前要送到。”
“沈安,账本对不上,你今晚别睡了,重新算一遍。”
沈安每次都低着头应一声“好嘞”,然后就闷头干活,从不抱怨。
店里的伙计们都瞧不起他,背地里叫他“软脚虾”。就连隔壁铺子的老板,看到他也会阴阳怪气地来一句:“哟,李家女婿又出来干活啦?你们李家可真会用人,娶个女婿比雇十个长工还划算。”
沈安听了也不恼,只是笑笑,继续埋头做事。
真正让他日子难过的,是丈母娘——王氏。
王氏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势利眼。她年轻时嫁给了一个小官吏,丈夫死后,靠着丈夫留下的一点遗产开了这家绸缎庄,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懂得生活的艰辛,可她偏偏最看不起穷人。
当初把女儿许配给沈安,是因为媒人说沈安家里在江南有几亩薄田,虽不算大富大贵,也算殷实人家。可沈安入赘之后,王氏才发现,那所谓的“几亩薄田”不过是三亩贫瘠的山地,种啥啥不长,连租都租不出去。
王氏觉得自己被骗了,从此看沈安横竖不顺眼。
“你说你有什么用?”王氏叉着腰站在柜台后面,指着沈安的鼻子骂,“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会做几道破菜,连个账都算不明白!我女儿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沈安低着头,一言不发。
“娘,您少说两句吧。”李婉娘从后院走出来,拉了拉王氏的袖子。
李婉娘是王氏的女儿,沈安的妻子。她长得不算倾国倾城,但也清秀端庄,性情温和,对沈安一直不错。虽然当初嫁给沈安也不是心甘情愿,但婚后她从未苛待过他,反而经常在母亲面前替他说好话。
“你少护着他!”王氏甩开女儿的手,“你看看你,嫁了个什么东西?隔壁张家的大女儿嫁给了户部郎中的儿子,出门坐轿子,回家有丫鬟伺候。你呢?跟着这个窝囊废吃苦受累,连件像样的首饰都买不起!”
李婉娘咬了咬嘴唇,不再说话了。
沈安抬起头,看了一眼妻子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但很快又低下头去,继续擦柜台。
这样的日子,他已经过了三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时候沈安自己也觉得奇怪,他明明可以离开,为什么不走呢?
因为他欠李家的。
三年前,他从江南来到长安,身无分文,病倒在街头。是李婉娘路过,看他可怜,让人把他抬回了家,请大夫给他治病,又收留他在店里帮忙。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所以不管王氏怎么骂他,伙计们怎么嘲笑他,他都忍了。
可有些事情,忍得住一时,忍不住一世。
那天下午,绸缎庄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第二章 羞辱
来人是王氏的外甥,名叫赵鹏飞。
赵鹏飞的父亲在长安县衙当差,是个不大不小的吏员,手里有点权力。赵鹏飞仗着父亲的势力,在街上横行霸道,欺男霸女,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
他早就垂涎李婉娘的美貌,多次上门提亲,都被王氏拒绝了。不是王氏看不上他,而是赵鹏飞已经有了一房正妻,想让李婉娘去做妾。王氏虽然势利,但也不至于让女儿去给人做小。
赵鹏飞被拒后怀恨在心,隔三差五就来绸缎庄找茬。
今天他又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狗腿子。
“哟,表妹夫在呢?”赵鹏飞一进门就看到沈安在柜台后面打算盘,脸上立刻浮现出嘲讽的笑容,“又在算账呢?算明白了吗?要不要表哥教教你?”
沈安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低头打算盘。
赵鹏飞走到柜台前,一巴掌拍在算盘上,珠子噼里啪啦滚了一地。
“跟你说话呢,聋了?”
沈安深吸一口气,缓缓站起身:“赵公子有何贵干?”
“没什么,就是来看看我表妹。”赵鹏飞四处张望,“婉娘呢?怎么不见人?”
“婉娘在后院休息,不方便见客。”
“不方便?”赵鹏飞冷笑一声,“我是她表哥,有什么不方便的?再说了,你这个当丈夫的都在这儿站着呢,她有什么好避讳的?”
说着,他就要往后院闯。
沈安伸手拦住了他:“赵公子,请自重。”
赵鹏飞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沈安一眼,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自重?你一个赘婿,跟我谈自重?”
他转身对身后的两个狗腿子说:“你们听到了吗?一个赘婿,跟我说自重!”
两个狗腿子也跟着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赵鹏飞笑够了,转过头,凑到沈安面前,一字一顿地说:“沈安,你知不知道,你在长安城就是个笑话。一个男人,不想着建功立业,光宗耀祖,跑到别人家里当上门女婿,吃软饭,你还好意思活着?”
沈安握着拳头,指甲掐进了肉里。
“怎么?不服气?”赵鹏飞伸手拍了拍沈安的脸,“不服气你打我呀?你敢吗?你要是敢碰我一根手指头,我让我爹把你抓进大牢,让你尝尝牢饭的滋味!”
沈安松开了拳头。
他不能动手。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李婉娘。如果他打了赵鹏飞,赵鹏飞肯定会报复,到时候遭殃的是李家母女。
赵鹏飞看到沈安退缩了,更加得意:“这就对了嘛,乖乖当你的缩头乌龟,说不定哪天我心情好了,赏你一碗饭吃。”
说完,他大摇大摆地走了,留下一串嚣张的笑声。
沈安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
可他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弯腰,一颗一颗捡起地上的算盘珠子。
这一幕,被站在楼梯口的李婉娘看在眼里。
她的眼眶红了。
第三章 噩耗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到了深秋。
这天早上,沈安照例早起,准备去开店门。可他刚走到院子里,就听到屋里传来王氏的呻吟声。
“哎呦……疼死我了……哎呦……”
沈安心里一惊,赶紧跑进屋。只见王氏躺在床上,脸色蜡黄,满头大汗,双手捂着肚子,疼得在床上打滚。
“娘!您怎么了?”沈安连忙上前查看。
“滚开!别碰我!”王氏一把推开他,疼得龇牙咧嘴,“你这个扫把星,都是你克的!自从你进了我家门,我就没一天顺心过!”
沈安顾不上计较她的话,转身去找李婉娘。李婉娘正在厨房做饭,听到消息,吓得手里的碗都掉了,赶紧跑去看母亲。
“娘,您哪里不舒服?我去给您请大夫!”
“请什么大夫?请大夫不要钱啊?”王氏疼得直抽冷气,嘴上却还在计较钱的事,“你去找城南的王婆子,她会看,便宜!”
李婉娘急得直跺脚:“娘,都什么时候了,您还省那几个钱!”
最后还是沈安做主,去请了长安城最有名的刘大夫。
刘大夫诊了脉,眉头越皱越紧。他看了看王氏的脸色,又让她伸出舌头看了看舌苔,然后摇了摇头。
“老夫人这病,不是寻常的风寒湿邪。”
李婉娘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刘大夫,我娘到底是什么病?”
刘大夫沉吟片刻,说道:“老夫人的肝脉郁结,气血瘀滞,体内有一股阴寒之气,盘踞在五脏六腑之间。这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至少有三五年的积累。依老夫看,老夫人年轻时候受过重伤,寒气侵体,当时没有及时根治,留下了病根。这些年又操劳过度,忧思伤脾,导致病情加重。”
李婉娘听得脸色发白:“那……能治好吗?”
刘大夫叹了口气:“老夫只能开一些温补的方子,暂时缓解疼痛。要想根治,需要一味极其罕见的药材——百年雪莲子。这味药只生长在昆仑山极寒之地的冰崖之上,采摘要选在冬至那天,阳气最弱、阴气最盛之时,用玉刀割取,以檀木盒盛装,否则药性会在一炷香之内消散殆尽。”
“这种药,长安城的药铺里有卖的吗?”李婉娘急切地问。
刘大夫摇了摇头:“别说长安城了,就是皇宫大内,恐怕也未必有存货。百年雪莲子,十年未必能得一株,有价无市。”
李婉娘只觉得天旋地转,差点站不稳。沈安连忙扶住她,她却挣开了他的手,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
“都怪我……都怪我……要不是我当初执意要嫁给沈安,娘也不会生气,身体也不会垮……”
沈安站在一旁,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终究没有开口。
送走刘大夫后,李婉娘守在母亲床边,寸步不离。沈安做好饭菜端过去,她也不吃,只是呆呆地坐着流泪。
到了第三天,王氏的病情突然恶化,开始咳血。
李婉娘慌了神,跪在院子里,朝着老天爷磕头,祈求上苍保佑母亲平安。
沈安站在门口,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在秋风中瑟瑟发抖,心中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他走到李婉娘身边,蹲下身,轻轻握住她的手。
“婉娘,别哭了。我有办法救娘。”
李婉娘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你能有什么办法?连刘大夫都说没办法了……”
沈安沉默了片刻,然后做了一个让李婉娘目瞪口呆的动作。
他解开了自己的衣襟。
李婉娘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做什么荒唐事,正要推开他,却看到沈安从贴身的衣服里,掏出了一块东西。
那是一块金牌。
巴掌大小,纯金打造,正面刻着一个大大的“御”字,背面刻着一行小字——“尚食局掌膳·沈”。
金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刺得李婉娘睁不开眼睛。
“这是……”李婉娘的声音在发抖。
沈安看着她,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
“我是尚食局的御厨。”
“三年前,我是御膳房的第一掌膳。”
“我给皇帝做了十年的饭。”
第四章 往事
李婉娘愣在原地,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她看着那块金牌,又看看沈安的脸,总觉得这一切像是一场梦。
“你……你真的是御厨?”
沈安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要隐瞒身份?为什么要来我家当赘婿?”
沈安沉默了一会儿,缓缓说出了事情的缘由。
十年前,他十六岁,因家境贫寒被送入宫中,在尚食局做杂役。他天生对厨艺有着异于常人的天赋,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就从杂役做到了掌膳的位置。
十八岁那年,他被提拔为尚食局第一掌膳,专门负责皇帝的日常膳食。皇帝对他做的菜赞不绝口,曾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夸他:“朕食遍天下珍馐,唯沈卿之手艺,堪称一绝。”
那是沈安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刻。
可好景不长。
三年前,宫中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投毒案。有人在皇后的羹汤里下了毒,皇后饮用后中毒昏迷,险些丧命。皇帝震怒,下令彻查此事。
尚食局的所有御厨都被列为嫌疑对象,沈安也不例外。虽然他最终被证明清白,真正的凶手是一个被敌国收买的太监,但这件事情让他对宫中的尔虞我诈感到厌倦。
他主动向皇帝请辞,想要离开皇宫,过普通人的生活。
皇帝惜才,再三挽留,但沈安去意已决。最后,皇帝赐给他一块金牌,特许他离宫,并告诉他:“日后若有难处,持此金牌,可入宫见朕。”
沈安带着金牌离开了皇宫,本想回江南老家,却在路上遇到了劫匪,钱财被洗劫一空,人也受了伤,流落到长安街头。
然后他遇到了李婉娘。
“我当时病得快死了,是你救了我。”沈安看着李婉娘,声音有些沙哑,“你给我请大夫,给我熬药,把你的房间让给我住。那时候我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你。”
李婉娘听着听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为什么要瞒着我?”
沈安苦笑了一声:“我怕你知道我的身份后,会用另一种眼光看我。我不想让你觉得,我是因为感恩才留下来的。我想靠自己的本事,堂堂正正地在你家立足。”
“可你在我家受了那么多委屈……”李婉娘哽咽着,“我娘那样对你,赵鹏飞那样羞辱你,你都忍了……”
“那些都不重要。”沈安摇了摇头,“重要的是,你和娘都平安无事。”
他握紧了手中的金牌:“现在最重要的是娘的病。我这就进宫,去求皇上赐药。”
李婉娘拉住他的衣袖:“可是……皇上会见你吗?你已经离开皇宫三年了,皇上说不定早就忘了你……”
沈安笑了笑:“放心吧,皇上不会忘的。”
他顿了顿,又说:“因为我走的时候,跟皇上说过一句话——‘臣这一生,只为陛下和未来的妻子下厨。’皇上当时笑了很久,说我这个人有趣,以后一定会有出息。”
李婉娘的脸红了。
沈安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襟,把那块金牌挂在腰间最显眼的位置。
“我去去就回。”
他大步走出院子,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李婉娘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个男人好像变了一个人。
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低声下气的赘婿。
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第五章 入宫
沈安出了门,直奔皇城。
长安城的街道还是那么热闹,可此刻的沈安已经没有心思去留意周围的景象。他步履匆匆,穿过东市,绕过朱雀大街,径直朝着宫城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他遇到了几个熟人。
“哟,这不是李记绸缎庄的那个赘婿吗?”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认出他来,语气中满是嘲讽,“怎么,不在店里干活,跑出来闲逛?小心你丈母娘知道了打断你的腿!”
沈安没有理他,继续往前走。
“嘿,这小子今天怎么硬气了?”小贩嘀咕了一句,也没在意。
到了宫门前,两名禁军士兵拦住了他。
“站住!什么人胆敢擅闯宫门?”
沈安从腰间取下金牌,高高举起。
两名士兵看到金牌上的“御”字,脸色骤变,连忙单膝跪地:“参见大人!”
沈安收起金牌,沉声道:“烦请通报,尚食局前任掌膳沈安,求见陛下。”
一名士兵飞快地跑进宫中通报,另一名士兵恭敬地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没过多久,一个穿着紫色官袍的太监急匆匆地走了出来。
“沈掌膳?真的是您?”太监看到沈安,又惊又喜,“您可算是回来了!皇上这些年来一直念叨您呢!”
这个太监叫高德忠,是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当年在宫里和沈安关系不错。
“高公公,好久不见。”沈安拱手行礼。
“别别别,您可别折煞老奴了。”高德忠连忙摆手,“您现在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老奴可担不起您的礼。快请进,皇上正在御书房批折子呢。”
沈安跟着高德忠走进宫门,穿过一道道回廊和庭院,来到了御书房外。
高德忠先进去通报,不一会儿就出来了:“沈掌膳,皇上宣您觐见。”
沈安深吸一口气,推门而入。
御书房里,一个身穿明黄色龙袍的中年男子正坐在书案后面批阅奏折。他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威严而又略显疲惫的脸。
正是当今皇帝——唐宪宗李纯。
“沈安?”皇帝放下朱笔,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三年了,你总算舍得来看朕了。”
沈安跪下行礼:“草民沈安,叩见陛下。”
“起来吧。”皇帝摆了摆手,“你这次来找朕,想必是有事。说吧,什么事?”
沈安没有隐瞒,把岳母生病、需要百年雪莲子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
皇帝听完,沉默了片刻,然后问了一句让沈安意外的话:“你在李家,过得怎么样?”
沈安愣了一下,如实回答:“回陛下,尚可。”
“尚可?”皇帝挑了挑眉,“朕怎么听说,你在李家被人当成下人使唤,你那丈母娘天天骂你,还有个叫什么赵鹏飞的隔三差五去羞辱你?”
沈安心中一惊,没想到皇帝竟然对他的情况了如指掌。
“陛下如何得知……”
“你以为朕真的放心让你就这么走了?”皇帝哼了一声,“你走之后,朕派人暗中盯着你,就怕你在外面吃亏。结果你可倒好,堂堂尚食局第一掌膳,跑去给人家当赘婿,被人欺负了也不吭声,你是存心想气死朕是不是?”
沈安低下了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皇帝叹了口气,语气缓和了一些:“罢了,你这脾气,朕早就知道。你要的东西,朕给你。不过——”
他话锋一转:“你得答应朕一个条件。”
“陛下请讲。”
“等你岳母的病好了,你回宫来。”皇帝看着沈安,“朕的御膳房,缺了你,饭菜都不香了。”
沈安抬起头,对上皇帝期待的目光,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他重重地磕了一个头:“臣,遵旨。”
第六章 归来
当天傍晚,沈安带着一个檀木盒子回到了李家。
李婉娘一直在门口等着,看到沈安的身影,悬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她快步迎上去,抓住沈安的胳膊:“怎么样?皇上肯赐药吗?”
沈安打开檀木盒子,里面躺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白色莲子,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光是闻一闻就觉得神清气爽。
“百年雪莲子,御药房珍藏的唯一一颗。”沈安说,“皇上亲自下旨,赐给咱娘。”
李婉娘的眼眶又红了,这一次是激动的泪水。
她拉着沈安的手,声音哽咽:“谢谢你……沈安……谢谢你……”
沈安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别哭了,快去煎药吧。”
按照刘大夫开的方子,沈安亲自下厨,用雪莲子配合其他药材,熬了一碗药汤。药汤呈乳白色,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气,整个院子都能闻到。
李婉娘端着药碗,小心翼翼地喂母亲喝下去。
王氏起初还不愿意喝,嫌弃药苦。李婉娘好说歹说,她才勉强喝了几口。可喝下去不到半个时辰,她就感觉肚子里暖洋洋的,原本剧烈的疼痛减轻了大半,脸色也渐渐恢复了红润。
“这药……还真管用……”王氏虚弱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惊讶。
李婉娘喜极而泣,拉着母亲的手不肯松开。
沈安站在门外,看着母女俩相依相偎的画面,嘴角浮起一抹微笑。
接下来的几天,沈安每天都亲自下厨,给王氏做药膳调理身体。他的厨艺本就是御膳级别的,再加上百年雪莲子的功效,王氏的身体恢复得极快。短短七天,她就能下床走动了;半个月后,她已经能吃能睡,精神头比生病前还要好。
王氏的变化,让街坊邻居都啧啧称奇。
“李家的赘婿,居然会医术?”
“不是医术,是做菜!你没闻到他们家飘出来的香味吗?那味道,光是闻一闻就让人流口水!”
“听说那小子以前是御厨?”
“吹牛的吧?御厨能来咱们这儿当赘婿?”
议论声中,沈安的身份渐渐传开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绸缎庄的伙计们。他们想起沈安平时做的那些菜——明明是普普通通的食材,到了他手里就变成了人间美味。红烧肉肥而不腻,清蒸鱼鲜嫩无比,就连最简单的蛋炒饭,都能炒得粒粒分明、金黄喷香。
这种手艺,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伙计们再看沈安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往日的轻蔑,取而代之的是敬畏和好奇。
然后是街坊邻居。那些曾经嘲笑过沈安的人,如今见了他都客客气气的,有的甚至还提着礼物上门,想请他指点一下厨艺。
沈安来者不拒,有人请教他就教,有人送礼他就收,然后回赠一些自己做的小菜。他的豁达和大度,让更多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当然,也有人不高兴。
比如赵鹏飞。
第七章 打脸
赵鹏飞听到沈安是御厨的消息时,正在酒楼里喝酒。他先是不信,后来派手下去打听,确认了消息属实,气得摔了酒杯。
“御厨?就那个窝囊废?他也配?”
手下小心翼翼地说:“少爷,这事儿是真的。听说他还拿着皇上御赐的金牌进了宫,带回来一颗百年雪莲子,把他丈母娘的病治好了。”
赵鹏飞脸色铁青,咬牙切齿:“就算是御厨又如何?还不是个赘婿!我就不信,他还能翻了天不成!”
话虽这么说,他心里还是有些发虚。毕竟御厨是皇帝身边的人,万一沈安在皇帝面前说他几句坏话,那他和他爹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赵鹏飞决定先发制人。
第二天,他带着一群地痞流氓,气势汹汹地来到了绸缎庄。
“沈安!你给我滚出来!”
沈安正在后院择菜,听到外面的叫骂声,不慌不忙地擦了擦手,走了出来。
“赵公子,有何贵干?”
赵鹏飞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好你个沈安,隐藏身份,欺骗众人,你到底有什么居心?我看你就是敌国派来的奸细,混入长安城图谋不轨!”
这罪名扣得不可谓不狠。在大唐,被指控为奸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周围的百姓听到这话,纷纷围了过来,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沈安却不慌不忙,微微一笑:“赵公子说我是奸细,可有证据?”
“证据?”赵鹏飞冷笑一声,“你一个御厨,放着宫里的荣华富贵不要,跑来当赘婿,这不是奸细是什么?”
“谁说御厨就不能当赘婿了?”沈安反问,“我喜欢婉娘,愿意为她放弃一切,这有什么问题吗?”
赵鹏飞被噎住了,脸色涨得通红。
“你……你少狡辩!我看你就是心怀鬼胎!”
“赵公子,”沈安的语气依然平静,但眼神已经冷了下来,“你三番五次来我家中闹事,辱我妻女,欺我岳母,我念在同乡之谊,一直没有与你计较。但你今日诬陷我为奸细,这已经不是私人恩怨,而是关乎朝廷安危的大事。”
他顿了顿,从腰间取下那块金牌,高高举起。
“此乃皇上御赐金牌,上有‘御’字,代表天子亲信。你说我是奸细,难道是说皇上识人不明、用人不当吗?”
这话一出,赵鹏飞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周围的百姓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大唐,质疑皇帝,那可是大逆不道之罪!
赵鹏飞吓得腿都软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沈大哥,沈爷爷,您饶了我吧!我嘴贱,我胡说八道,您千万别当真!”
沈安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冷冷道:“你不是要抓我去官府吗?走吧,我正好也想见见县太爷,问问他是怎么管教下属的。他手下的吏员之子,光天化日之下诬陷良民,该当何罪?”
赵鹏飞吓得魂飞魄散,连连磕头:“沈爷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沈安看了他半晌,最终叹了口气:“你走吧。”
赵鹏飞如蒙大赦,爬起来就跑,连鞋都跑掉了一只。他带来的那群地痞流氓也一哄而散,跑得比兔子还快。
围观的百姓爆发出一阵哄笑。
“这赵鹏飞,平时耀武扬威的,今天可算踢到铁板了!”
“活该!让他欺负人!”
“还是沈姑爷厉害,几句话就把那小子吓跑了!”
沈安收起金牌,转身回到后院,继续择他的菜。
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第八章 真相
王氏的身体彻底康复后,对沈安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不再骂他了,也不再让他干粗活了,反而每次吃饭都给他夹菜,嘘寒问暖,殷勤得让沈安有些不习惯。
“娘,您别这样,我自己来就行。”沈安端着碗,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菜,哭笑不得。
“你多吃点,看你瘦的。”王氏笑眯眯地看着他,“以前是娘不对,娘不该那样对你。你别往心里去啊。”
“娘言重了,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王氏越看这个女婿越满意,心里美滋滋的。她甚至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把绸缎庄的账本也交给沈安打理。
李婉娘看着母亲和丈夫的关系越来越好,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可就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那天傍晚,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停在了绸缎庄门口。车帘掀开,一个穿着锦缎长袍、气质儒雅的中年男子走了下来。
他径直走进了绸缎庄,目光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沈安身上。
“沈安,好久不见。”
沈安抬头一看,脸色微微一变。
来人叫顾长风,是尚食局的现任掌膳,也是沈安当年的副手。
“顾兄,你怎么来了?”沈安放下手中的活儿,迎了上去。
顾长风笑了笑,从袖中取出一封信:“皇上让我给你送来的。”
沈安接过信,拆开一看,脸色变得更加复杂。
信是皇帝亲笔所写,大意是说:朕答应给你的雪莲子已经给了,你答应朕的条件也该兑现了。限你十日之内回宫复职,否则朕就派人来请你。
信的末尾,皇帝还特意加了一句:“你那个姓赵的仇家,朕已经替你收拾了。他爹贪赃枉法,已被革职查办。你不用谢朕,好好回来给朕做饭就行。”
沈安看完信,哭笑不得。
顾长风在一旁笑道:“皇上对你的执念可不是一般的深。这些年换了多少个掌膳,他都不满意,天天念叨你的名字。你要是再不回去,我怕皇上都要亲自来请你了。”
沈安叹了口气:“我知道了。麻烦顾兄转告皇上,我处理完这边的事情,即刻回宫。”
顾长风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感慨道:“说实话,我真没想到你会甘心在这种地方待三年。以你的手艺,随便开一家酒楼,都能日进斗金。”
沈安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转头看向后院,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李婉娘正在灯下缝补衣裳。橘黄色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温柔而安宁。
“有些东西,比金子更珍贵。”沈安轻声说道。
顾长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似乎明白了什么,没有再追问,拱了拱手告辞离去。
第九章 抉择
沈安要回宫的消息,很快就在家里炸开了锅。
王氏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不行!你不能走!你走了婉娘怎么办?”
李婉娘坐在一旁,低着头不说话,手指紧紧攥着衣角。
沈安看着妻子,心中有些不忍。他走到她面前,蹲下身,握住她的手:“婉娘,你愿意跟我一起进宫吗?”
李婉娘抬起头,眼中闪烁着泪光:“我……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沈安微笑着说,“皇上允许我在宫外置办宅邸,你可以和我一起住在宫外。白天我去御膳房当值,晚上回来陪你。”
李婉娘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使劲点了点头:“我愿意。”
王氏在旁边看着,嘴巴张了张,想说点什么,最终还是闭上了。
她虽然舍不得女儿,但也知道,沈安回宫是皇帝的意思,她一个平民百姓,哪有资格阻拦?
而且,沈安能带着女儿一起走,说明他心里有婉娘。这一点,让王氏彻底放下了心。
一个月后,沈安正式回宫复职。
他重新穿上了尚食局的官服,站在御膳房里,看着熟悉的灶台和厨具,心中感慨万千。
皇帝听说他回来了,当天晚上就让他做了一桌菜。
沈安使出浑身解数,做了八道菜——翡翠白玉汤、松鼠桂鱼、蜜汁火方、清蒸鲈鱼、红烧狮子头、蒜蓉粉丝蒸扇贝、桂花糯米藕、蟹粉小笼包。
皇帝吃得赞不绝口,连干了三碗米饭,最后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地说:“这才是人吃的饭!”
沈安站在一旁,看着皇帝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其实自己一直都没离开过这里。
御膳房,才是他真正的战场。
而李婉娘,是他凯旋之后,最想见到的那个人。
尾声
三年后。
长安城西市,新开了一家酒楼,名叫“安婉楼”。
酒楼的招牌菜,据说都是宫廷御膳的配方,味道鲜美至极,每天都有无数食客排队等候。
有人说,这家酒楼的老板,就是当年尚食局的第一掌膳沈安。
也有人说,老板娘是他那位曾经救过他一命的妻子。
还有人说,经常能看到一个穿着便服的中年男人,带着几个随从,偷偷摸摸地来这家酒楼吃饭。那个中年男人的眉眼,像极了当今天子。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真假无从考证。
只有一件事情是真的——
安婉楼的菜单上,有一道菜,永远不对外出售。
那道菜的名字叫“初心”。
据说是老板专门给老板娘做的。
每日一份,风雨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