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穿超短裙发奖品就被辞?猿辅导这波操作,咋看都透着不对劲!

发布时间:2025-07-25 22:33  浏览量:16

有个自称在猿辅导干了快6年的HRBP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爆料,说自己因为反对公司搞“穿超短裙发奖品”的企业文化活动设想,就被公司单方面辞退了。这听起来就离谱,是吧?咱们一起来细扒扒。

据这位员工讲,7月22号下午参加年终述职活动的时候,听到郑州基地HRBP负责人毛中原提到,下半年的企业文化活动,打算让穿着超短裙的女生到工位上给其他员工发奖品。这一听,不就感觉有点“物化女性”那味儿了吗?当晚,这位员工就给猿辅导人力资源总监李华发了邮件,明确指出这事儿的不妥,还要求对毛中原的不当言论进行处理,让他向所有参会的女同事公开道歉。

结果呢,李华回复说毛中原需要谨言慎行,可又说这位员工是在“揪细节”,还把邮件同步转发给了毛中原等人。这操作,是不是有点迷?第二天,也就是7月23号,这位员工就被约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她肯定不接受啊。到了7月24号,直接就被公司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了,当天中午就没了门禁权限,下午工作设备和手机卡也被收走,这速度,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

猿辅导这边呢,也很快给出了回应。在7月24号晚上发声明说,辞退这名员工是因为她工作能力持续不达标,工作没达到预期,还按照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绩效年终奖)标准,给出了N+1补偿。还说这名员工是为了谋求更多赔偿,通过舆论抹黑,捏造不实事实。甚至已经把员工的抹黑信息向相关部门举报了,让公众别轻信。

但这里面疑点不少啊!这名员工有8年HR经验,在猿辅导也干了6年,怎么突然就工作能力不达标了?而且从反对穿超短裙发奖品到被辞退,就短短两天时间,这时间线也太紧凑了吧?要是真因为工作能力问题,为啥之前没提,偏偏在员工提出反对意见之后就拿这个当理由辞退呢?

从劳动法角度看,按照规定,“不胜任解除”得满足四个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猿辅导这么快就辞退员工,有没有按这些流程走呢?这都得打个问号。

这事儿不管对猿辅导还是其他公司来说,都是个警示。企业文化活动得考虑员工感受,不能弄些可能引起争议的点子。处理员工问题,也得有理有据、合规合法,不然很容易陷入舆论风波。咱就等着看这事儿后续怎么发展,看猿辅导能不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希望其他公司能引以为戒,别再出这种让人议论纷纷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