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辅导 “超短裙发奖” 风波:员工反对被辞?法律真相是…
发布时间:2025-07-25 23:09 浏览量:19
导语:近日,猿辅导一则 “员工因反对‘超短裙发奖品’活动被辞退” 的消息冲上热搜,随后公司火速辟谣称 “员工工作不达标,为高额赔偿捏造事实”。事件双方各执一词,网友争论不休 ——员工因反对不合理规定被辞,合法吗?公司以 “不胜任岗位” 辞退,又需满足哪些条件? 今天,吉坤律师事务所从法律角度为你拆解真相。
事件回顾:一场各执一词的"辞退纠纷"
员工说法
在职6年的HRBP称,因反对公司"让穿超短裙的女生到工位发奖品"(认为物化女性),发邮件要求负责人道歉后,次日被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辞退,当天被收走门禁和工作设备。
公司回应
员工张某因"工作能力持续不达标"被解除合同,公司已按规定给出N+1补偿,但张某为索要更多赔偿,捏造"因反对活动被辞"的谣言,公司已举报。
双方争议的核心,本质是"辞退理由是否合法"。无论是"因反对不合理规定被辞",还是"因不胜任岗位被辞",法律都有明确的边界。
法律解读:这两种情况,公司辞退可能违法!
情况一:若因"反对不合理规定"被辞
劳动者有权对公司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或活动提出异议,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的合法权利。
若公司确实因员工"反对物化女性的活动"而辞退,属于"因劳动者提出批评、建议而解除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构成违法解除。
劳动者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2N的赔偿金(N为工作年限)。
情况二:以"不胜任岗位"辞退的法定条件
即使公司主张"员工不胜任工作",也不能随意辞退,法律要求严格的程序:
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考核标准,且员工确实未达标(需书面证据,如考核记录、工作成果等)
若不胜任,公司需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
经培训/调岗后,员工仍不胜任岗位,才能解除合同,且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N或N+1)
若公司未完成上述步骤,直接以"不胜任"辞退,同样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给劳动者的3点提醒:遇到类似情况,这样维权!
保留证据:无论是公司的不合理规定(邮件、聊天记录)、辞退通知,还是自身工作成果、考核标准,都要及时留存
拒绝"自愿离职":若认为辞退违法,不要轻易签署"自愿离职协议",避免丧失维权机会
及时维权: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未支付的工资/补偿等
吉坤律师事务所观点
职场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公司的管理也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此次事件中,若员工所述"因提异议被辞"属实,公司难逃违法责任;若公司确实因"不胜任"辞退,也需拿出完整证据链证明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