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车厢偷拍女子裙底,拘留七日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03 11:15 浏览量:19
8月31日,一趟疾驰的高铁列车上,一场关乎隐私安全的较量悄然上演。飞驰的高铁列车上,一名女性乘客神色紧张地向正在车厢连接处巡视的乘警报警:“一名男子用手机一直在往我裙子底下放!”面对乘警询问,男子起初矢口否认,声称只是“手机不小心滑落”。但在乘警要求检查手机相册时,其瞬间面如土灰。
列车抵达洛阳龙门站,该男子被移交至车站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在派出所的讯问室里,证据面前,终于低下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鉴于其偷拍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且在公共场所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铁路公安部门提醒,高铁、地铁等公共交通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区域,也是侵犯隐私案件的高发地。女性乘客应提高警惕,尽量避免在座位上长时间保持易暴露的姿势,若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或民警求助,保留相关证据。同时,铁路警方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偷拍、偷窥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