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自查自纠-消防登高场地与救援口
发布时间:2026-03-10 03:32 浏览量:1
消防登高场地 Fire climbing site
消防登高场地又称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或消防扑救场地,是火灾时供登高消防车停靠并展开救人与灭火作业的特定区域,主要用于消防车靠近高层建筑实施救援与灭火作业。
一、内容:
1. 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长度、宽度、坡度、现场标识等。
2. 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的障碍物。
3.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4. 登高操作场地硬化、承载力。
5. 登高操作场地下各类管线的覆土深度、检查井等构筑物及井盖。
6. 消防救援口设置位置、数量、尺寸及标识。
二、方法:
1. 核对总平面图,检查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
2. 实测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宽度、边缘与建筑距离、坡度等参数,应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
3. 检查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 的裙房及其他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4. 检查消防救援口的位置、数量,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实测救援口净高度和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5. 检查对应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或消防车道一侧的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
6. 核对消防技术档案,检查登高操作场地承载力应满足消防车通行及操作
三、主要参考标准: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第2.2.3 条、第3.4 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7.2 节
四、规范示例及要点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有直通室外的楼梯间入口
高层建筑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不能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设有明显标识,并保持畅通
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 的裙房及其他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小于1m
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